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江海股份: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19-06-13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
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通
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8 年 9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10 月 19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期权简称为江海 JLC1,期权代码
为 037798,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84 名,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5.66 元。

    8、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原因、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1、调整原因

    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 815,155,441.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 元(含税)。该方案已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5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的《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和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 2018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调整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调整结果

    P=P0-V=5.66 元/股-0.08 元/股=5.58 元/股

    股票期权原行权价格为 5.66 元/股,此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调整为 5.58 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南通
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
得股东大会授权,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已取得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独立意见;

    4、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
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