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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鼎互联: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1-17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7-126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3日至2017年12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
月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7年12月3日下午15:00—2017年12月4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凡2017年11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通
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对子公司增加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 上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2017 年 8 月 24 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以 上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2017 年 10 月 30 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
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
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公司章程》
       1.00                                                             √
                    的议案
       2.00         关于对子公司增加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
       3.00                                                         √
                    券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30 日~2017 年 12 月 1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 8 号 通鼎
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23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王博 陆凯
   联系电话:0512-63878226
   联系传真:0512-63877239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 8 号,通鼎
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5233
   2、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半小
时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等原件,以便核对身份及签到入场。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91”,投票简称为“通
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非累积投票示例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3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4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     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

   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

   位承担。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
        1.00                                         √
                   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对子公司增加融资担保
        2.00                                         √
                         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中期
        3.00                                         √
                   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
   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受托人签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章):
                                                 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                           受托人身份
填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期限:    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