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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鼎互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28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8-081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以邮
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颜永庆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提案》。

    根据总经理颜永庆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即日起聘任刘东洋先生(简历

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

院网站查询:刘东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

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

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截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


    刘东洋先生, 1984 年 12 月出生,大专学历,2009 年 1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苏州市盛

信光纤传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江苏通鼎光电有限公司运营

部经理、市场副总监;2011 年 9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东洋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东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刘东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