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通鼎互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28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过对
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由公司总经理颜永庆先生提名,聘任刘东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
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并已征得被提名本人的同意。

    二、经查阅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的职责要求。

    三、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刘东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
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金桐                   唐正国                  王则斌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