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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鼎互联: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之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2019-04-2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
                                     之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陈海滨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4 号)核准,通
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鼎互联”、“上市公司”、“公司”)向
陈海滨等 6 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
卓网络”)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7,902,621 股新股募集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通鼎互联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交易各方做出的关于 2018 年百卓网络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陈海滨等 6 名交易对象签署的《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协议》、业

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

陈海滨等 6 名交易对象分别及共同承诺:

    若交易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则业绩承诺期间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若本次交易不能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则业绩承诺期间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本次发行完成后,百卓网络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根据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孰

低原则确定)分别不低于《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



                                      1
式收购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

报告》”)载明的对应年度预测的净利润数。

    根据《评估报告》,百卓网络在利润承诺期间预测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数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6,994.28          9,868.10                 13,660.61            15,489.94

    陈海滨等 6 名交易对象承诺,在利润承诺期间百卓网络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数分别不低于:
                                                                         单位:万元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7,000.00            9,900.00                13,700.00        15,500.00

    交易双方同意,如百卓网络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

诺数额,陈海滨等 6 名交易对象须连带对承诺利润与实现利润的差额承担相应的补

偿义务。

    因本次交易实际于 2017 年完成,故业绩承诺期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二、利润补偿协议的主要条款


    1、利润差额的确定

    (1)本次交易补偿期间,通鼎互联委托负责其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在

其每一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时,就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百卓网络实际净利润数与交

易对象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关于利润承诺的专项审核报告。

    (2)累计净利润差额以专项审核报告为准。

    (3)交易双方同意,百卓网络于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计算:

    ①百卓网络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②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通鼎互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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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则,承诺期内,未经百卓网络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百卓网络的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

       ③净利润指根据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孰低原则确定的净利润数。

       2、利润补偿方式及数额

       (1)补偿方式

       标的资产在利润补偿期内任一年度实际利润未达到当年度承诺利润的,陈海滨

等 6 名交易对象(以下简称“乙方”)应向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进行股份

补偿和现金补偿,乙方应以乙方获得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优先进行补偿(含乙方

因甲方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而获得股份),剩余股份数不足以支付全

部补偿金额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当以现金形式进行补偿。

       (2)每年补偿金额和补偿股份的确定

       若交易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则业绩补偿期间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若交易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则业绩补偿期间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①业绩承诺各年度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

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

金额

       前述净利润数均指根据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孰低原则确定的净利润数。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

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乙方陈海滨等 6 名交易对象应当按照其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各自在百卓网络的

持股比例确定应承担的补偿金额。

       ②应补偿股份数的确定

       在利润补偿期间,若出现须补偿义务的情形,乙方陈海滨等 6 名交易对象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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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依照下述公式分别计算各自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

       乙方陈海滨等 6 名交易对象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超过甲方本次向百卓网络全体

股东发行的股份总数。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

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向上取整。

       ③如果利润补偿期内甲方以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进行分配

而导致承诺方持有的甲方股份数发生变化,则承诺方补偿股份的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④如果乙方陈海滨等 6 名交易对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后仍不

足弥补应补偿金额的,乙方应当就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进行补偿,并应当于

甲方发出付款通知要求的 10 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现金补偿价款。

       ⑤乙方陈海滨等 6 名交易对象相互之间就现金补偿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3)在补偿期限届满时,通鼎互联将对百卓网络进行减值测试,并按照以下原

则分别计算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

       如:减值额大于补偿期限内已补偿总额(指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已补偿

现金金额)则乙方须另行补偿股份。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乙方另需补偿的股份=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

数-累计已补偿现金÷每股发行价格

       若乙方 6 名交易对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后仍不足弥补应补偿

金额的,乙方应当就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进行补偿并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4)用于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乙方因本次标的资产认购而获得的股份总数

(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

       (5)如通鼎互联在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补偿股份数在补偿实施时累计获得

的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赠予通鼎互联。




                                       4
    (6)股份补偿和现金补偿的实施

    ①如果出现乙方需向甲方补偿利润的情形,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计算的应补偿股

份数不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②应补偿股份数由通鼎互联以人民币一元的总价按相同比例回购乙方当年应补

偿的股份数量,并注销该部分回购的股份。

    ③通鼎互联在关于利润承诺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前述回购事项。通鼎互联股东大会通过回购事项后 10 个工作

日内,应向乙方发出书面股份回购通知,该等回购通知应载明当年承诺净利润与实

现净利润的差额、通鼎互联购买的资产的承诺净利润与实现净利润的差额、乙方当

年应分别补偿的金额,以及乙方当年分别应向通鼎互联支付的用以回购的股份数额。

    ④乙方收到通鼎互联发出的书面回购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应将回购通知载

明的每人应向通鼎互联支付的用以回购的股份数额由通鼎互联以总价 1 元人民币回

购并注销。

    ⑤若乙方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不足补偿,需要进一步以现金向通鼎互

联进行补偿的,甲方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

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补偿现金一次性支

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7)乙方对甲方承担利润补偿担保责任的形式为:乙方陈海滨等 6 名交易对象

分别并连带的以向甲方返还所认购的股份的形式和现金形式补足其拟购买资产所对

应部分承诺利润的差额,但用于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乙方陈海滨等 6 名交易对象

因本次标的资产认购而获得的股份总数(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

    (8)由于司法判决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中的一方在股份限售期内转让其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通鼎互联的股份,使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

或其本次认购的股份不足以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时,不足部分由该方以现金

方式进行补偿。




                                    5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通鼎互联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百卓网络
2018 年度实际实现的调整后净利润(根据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孰低原则确定)为 13,871.74 万元,是
业绩承诺数 13,700.00 万元的 101.25%。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际数             承诺数           差额          完成率
2018年度调整后净利润
(根据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
                               13,871.74         13,700.00         171.74     101.25%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数孰低原则确定)

     注:系根据百卓网络 2018 年度内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与资产评估报告一致的购买资产架
构,在扣除注入资产非经常性损益后计算而出;根据通鼎互联公告承诺期各年调整后的扣非后
净利润=扣非后的年度净利润-Σ 该年度使用的增资/财务资助资金金额*资金使用时间*同期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1+10%)计算,百卓网络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589.96 万元-资金占用利息 718.22 万元=
13,871.74 万元。

    四、独立财务顾问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通鼎互联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标的资产百卓网络 2018 年实际调整后净利
润(根据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数孰低原则确定)为 13,871.74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101.25%。标的
资产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已超额实现。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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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之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铭康                        陈 超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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