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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鼎互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3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过对
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南防修先生、沈良先生、陈当邗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
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公司董事会对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
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相关
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
展。我们同意聘任南防修先生、沈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陈当邗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本页无正文,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金桐                    唐正国                 王则斌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