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7-08-15
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7-048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涪陵榨菜”)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收到本公司股东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建”)
的《关于减持涪陵榨菜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北京一建于 2017 年 7 月 6 日至 8 月 11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了本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股份 1,8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331%,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一建持有本
公司股份比例从原来的 7.3309%变为 4.9999%,不再是涪陵榨菜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但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兆长泰”)持有北京一建 51%股权,东兆长泰
和北京一建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东兆长泰持有涪陵
榨菜股份 31,288,85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9638%;本次权益变动前,北京一建
与一致行动人东兆长泰共同持有 11.2947%涪陵榨菜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一建
与其一致行动人东兆长泰仍共同持有涪陵榨菜股份比例为 8.9637%。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公告披露情况
(元/股) (万股) (%)
2017 年 7 月 6 日 10.25 800 1.0135 公司已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
大宗交易 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减
2017 年 7 月 12 日 10.25 778 0.9856 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2017 年 8 月 1 日 13.70 5.23 0.0066
北京市第
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
一建筑工
2017 年 8 月 9 日 13.89 202.91 0.2571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
程有限公
集中竞价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司
2017 年 8 月 10 日 13.97 2.86 0.0036
2017 年 8 月 11 日 14.06 51 0.0646 -
合计 - - 1,840 2.331 -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786.7264 7.3309 3,946.7264 4.9999
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 其中:无限售条件
5,786.7264 7.3309 3,946.7264 4.9999
有限公司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3,128.8854 3.9638 3,128.8854 3.9638
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 其中:无限售条件
3,128.8854 3.9638 3,128.8854 3.9638
司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8,915.6118 11.2947 7,075.6118 8.9637
其中:无限售条件
合计 8,915.6118 11.2947 7,075.6118 8.9637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相关股份承诺及履行情况
1、北京一建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和 8 月 5 日分别进行了股份追加锁定 6 个月和
12 个月的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北京一建不会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上述股
份,也不会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安排将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亦
不会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北京一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
持涪陵榨菜股份,则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涪陵榨菜,归涪陵榨菜所有。
2、2015 年 7 月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北京一建作为涪陵榨菜持股 5%以上
股东,基于对涪陵榨菜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促进涪陵榨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作了如下承诺:至本承诺签署之日
起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涪陵榨菜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一建已严格遵守并履行完毕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
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北京一建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北京一建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2017年6月14日本公司已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17-030),北京一建本次减持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本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一建关于减持涪陵榨菜股份的告知函;
2、北京一建 8 月 11 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