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8-049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 知于2018年4月21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2点在公司九楼会议室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斌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市涪陵榨 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55人,代表股份数380,052,074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48.147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3人,代表股份数 359,988,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05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数 20,063,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17%,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 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予以现场 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有效 占出席会议有效 股数(股) 股数(股) 表决股份的比例 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 380,052,074 100% 24,686,927 100% 反对 0 0 0 0 弃权 0 0 0 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有效 占出席会议有效 股数(股) 股数(股) 表决股份的比例 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 380,052,074 100% 24,686,927 100% 反对 0 0 0 0 弃权 0 0 0 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有效 占出席会议有效 股数(股) 股数(股) 表决股份的比例 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 380,052,074 100% 24,686,927 100% 反对 0 0 0 0 弃权 0 0 0 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有效 占出席会议有效 股数(股) 股数(股) 表决股份的比例 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 380,052,074 100% 24,686,927 100% 反对 0 0 0 0 弃权 0 0 0 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有效 占出席会议有效 股数(股) 股数(股) 表决股份的比例 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 380,052,074 100% 24,686,927 100% 反对 0 0 0 0 弃权 0 0 0 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占出席会议有效 占出席会议有效 股数(股) 股数(股) 表决股份的比例 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 380,052,074 100% 24,686,927 100% 反对 0 0 0 0 弃权 0 0 0 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有效 占出席会议有效 股数(股) 股数(股) 表决股份的比例 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 380,052,074 100% 24,686,927 100% 反对 0 0 0 0 弃权 0 0 0 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有效 占出席会议有效 股数(股) 股数(股) 表决股份的比例 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 377,964,924 99.4508% 22,599,777 91.5455% 反对 1,117,259 0.2940% 1,117,259 4.5257% 弃权 969,891 0.2552% 969,891 3.9288%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泡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的议 案》。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议有效 占出席会议有效 股数(股) 股数(股) 表决股份的比例 表决股份的比例 同意 380,052,074 100% 24,686,927 100% 反对 0 0 0 0 弃权 0 0 0 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