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回复2017-05-24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17]第 ZH02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下发的《关于对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
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 24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就会
计师需要说明的事项回复如下:
问询函 4、2014 年-2016 年,友智科技 2014、2015 年、2016 年经审
计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 3090.48 万元、5046.92 万元和 6043.99 万元,
分别高于业绩承诺 140.48 万元、146.92 万元和 243.99 万元,请会计
师说明友智科技近三年的审计情况,并就公司业绩承诺实现说明是否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友智科技最近三年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
差异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南京友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智科技)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15]001709 号审计报告、201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16]004515 号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时对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和 2015 年编制的《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审核,并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出具了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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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45 号)、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6]001998 号)。南京友
智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财务报表已经本所审计,并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报字[2017]第 ZH10332 号审计报告,同时对苏州宝
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编制的《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审核,并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关于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H10280 号)。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
现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友智科技最近三年实际盈利数与业
绩承诺差异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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