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5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9)。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名称:2018 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16 日下午 2: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 2019 年 5 月 15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苏州高新区石阳路 17 号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9 日 7、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东先生 8、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272,571,08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9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72,565,08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9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 表股份 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 人,代表股份 6,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人,代表股份 6,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72,565,0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2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72,565,0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72,565,0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72,565,0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72,565,0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3 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72,565,0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72,565,0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72,565,0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72,565,0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72,565,0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72,565,0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272,565,0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陈思佳律师、孙巍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5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