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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源机械: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2-02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受让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
本次受让江苏微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符合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
整合各种优势资源,拓宽产品领域,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定价公允,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海源新材料受
让股权事项。


       2、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智能装备”)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加快公司在复合材料制品领域营销的步伐,推动实现
公司进军新材料领域的战略。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海源智能装备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事项。
(本页为《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陈   冲                  郑新芝                    文东华




                                                      2018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