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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源复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二)2019-09-30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19-060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

    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股东上银瑞金资本-上海银行-吴国继(以
下简称“上银瑞金-吴国继”)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5,200,0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2%)。
    近日,公司收到上银瑞金-吴国继管理人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股份
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比例
  上银瑞金资本-上海                 截至 2019 年 9
                         集中竞价                     2,538,111     0.98%
    银行-吴国继                       月 27 日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0,000,000     15.38% 37,461,889    14.41%
上银瑞金资本-上
海银行-吴国继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00     15.38% 37,461,889    14.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三、相关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