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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源复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3-17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0-030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海
源复材,证券代码:00252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0年3月12日、

3月13日、3月16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
公告》(一)(二)(编号:2020-003、004);2020年2月19日披露《关于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16);2020年3月12日披
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编号:2020-026)、《关

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编号:2020-027)。公司将
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暨公
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0-006),2020年3月3日披露《关
于公司控股权转让终止的公告》(编号:2020-020)。

    3、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遭遇平仓导
致被动减持的公告》(编号:2020-007),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20】
第24号)。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公
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0-021),同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
注函【2020】第160号);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
函回复的公告》(编号:2020-02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编号:
2020-025);2020年3月14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编号:
2020-029)。
    6、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编

号:2020-013);2020年3月13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的公告》(编号:2020-028)。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8、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其他可能或已经对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9、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0、经查询,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
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1、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

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特做出如
下声明: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

目前不存在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其
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签
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所列示的各项
风险因素。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