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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顺风能: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2017-08-10  

						股票代码:002531      股票简称:天顺风能      编号:2017-040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签署日期:2017 年 8 月 10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天
顺风能”)已于2016年3月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404号”文核
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
券”),根据上述核准情况,发行人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不超过8亿元的公
司债券,发行人已于2016年6月24日完成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4亿元。本期债券为
本次债券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4亿元,由于自然年度的变更,本期债券名称为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 400 万张,
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
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债券评级为
AAA。发行人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47.76 亿元(2017 年 3 月 31 日
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 8 亿元,
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为 2.95 亿元(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1.33%,母公司口径资产
负债率为 20.95%,均不高于 75%。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6、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
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
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
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在除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
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
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
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
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
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
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本期债券拟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虽然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实力较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间,发行人无法保证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不发生重大负面变
化。如果出现上述重大负面变化,则可能影响到担保人对本期债券履行其应承担的
担保责任,甚至丧失履行其为本期债券承担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1
担保的能力。

    10、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50%-5.7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方式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
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T 日)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
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1、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
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的“(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
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本期债券简称为“17 天顺债”、债券代码为“112567”。网下发行仅面向
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
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
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5、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
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2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天顺风能(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7 年 8 月 10 日(T-2 日)的《证券时报》上,有关本
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7、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3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天
                         指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顺风能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证券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
本次债券                   指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
                                元(含8亿元)的公司债券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
本期债券                   指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

                                2017年8月11日(T-1日),为本次发行接受
网下询价日                 指
                                合格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2017年8月14日(T日),为本次发行接受合
发行首日                   指
                                格投资者申购的日期

元                         指   人民币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
风险揭示书                 指
                                交易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




                                      4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本期债券简称“17天顺债”。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本次债券
的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8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
期发行,发行规模为4亿元。

    4、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
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
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
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
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
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
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5
       8、票面金额:本期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9、发行价格:本期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10、起息日:2017年8月14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
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1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
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1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1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8月14日(如遇法定
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兑付日前1个交易日。。

       14、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
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
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
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所持有的债券票
面金额的本金。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6
       16、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
下询价的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利率区间内
协商确定。本期债券发行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2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2年的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
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

       17、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
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网下询价方式,由主承销商根
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
行。

       19、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0、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拟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
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开户名: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账号:89120155300001018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天顺风能
(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




                                      7
每年天顺风能、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
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24、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
式承销。本期债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26、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
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7、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8、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
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
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
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7年8月10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摘要、评级报告、发行公告
    (T-2日)
                    网下询价(簿记建档)
  2017年8月11日
    (T-1日)       确定票面利率




                                     8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7年8月14日
      (T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2017年8月16日
     (T+2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2017年8月17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T+3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0%-5.70%,最终票面利
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利率区间内
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
须在2017年8月11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见附件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风险揭示书》(见附件二)及簿记建档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通过传真等方式
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可根据询价情况适当调整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9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
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
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累计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
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8月11日(T-1日)13:00-15:00,将以
下文件以传真等方式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的《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2)投资者签字或者加盖有效印章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
认购及交易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附件二);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0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6584 7900;

    咨询电话:010-5902 6620。

    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
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
终 的 票 面 利 率 , 并 将 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 ( T 日 )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名合格投资者的
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
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11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7年8月14日(T日)至2017年8
月16日(T+2日)。

       (五)申购程序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
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
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8月11日(T-1日)前办理完毕开户手续。

       3、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可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
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与其签订
《网下认购协议》。

       (六)配售

       网下配售按照利率(价格)优先原则配售。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
资者的有效申购将优先得到满足。

       (1)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
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得
配售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定。

       (2)本次配售过程中,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
投资者的申购视为有效申购,簿记管理人将按照利率(价格)优先原则配售。在利
率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按比例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
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在参与网下询价的有效申购均
已配售情况下,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申购进行配
售。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2017年8月14日(T日)前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
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



                                      12
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
协议》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
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
下认购协议》的要求,在2017年8月16日(T+2日)15: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
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7天顺债认购资金”
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华贸中心支行

    账号:0200234529027300258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23456

    联系人:汤楠

    联系电话:010-5902 6650

    传真:010- 6584 7900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有效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2017年8月16日(T+2日)17:00前按时
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
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
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
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13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江苏省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江路28号

联系人:        金依

电话:          0512-82783910

传真:          0512-82757667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人:       汤楠

联系电话:     010-5902 6650

传真:         010-6584 7900



(以下无正文)




                                 14
(本页无正文,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
(本页无正文,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6
     附件一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且加盖有效印章后通过传真等方式
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询价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利率询价及认购信息(利率区间为4.50%-5.70%)
              申购利率(%)                             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后,于2017年8月11日(T-1日)13:00-15:00之间连同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有
效印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风险揭示书》(投资者签章)通过传真等方式提交至簿记管
理人处,传真:010-65847900;咨询电话:010-59026620。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期申购行为及本期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
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期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
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
记管理人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
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
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
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
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况,在经向主管部门报告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1
申购人在此确认: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深证上〔2017〕404号,本机构为:请在()中打“√”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
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
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
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2.
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
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
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合格投
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
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
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
者。是(      ) 否(   )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参与本期发行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最多可填写5档申购利率及对应的累计认购金额;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
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累计认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
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6、有关申购利率和认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申购利率及累计认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认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4.80                                       1,000
                      4.85                                       2,000
                      5.00                                       3,000
                      5.1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1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但高于或等于5.00%时,有效认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00%,但高于或等于4.85%时,有效认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5%,但高于或等于4.80%时,有效认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有
效印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或
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风险揭示书》(投
资者签章)通过传真等方式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9、网下询价传真号码:010-65847900;咨询电话:010-59026620。




                                           3
  附件二     深圳证券交易所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在参与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
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
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及交易,但下列债券
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
       (一)债券信用评级在AAA以下(不含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
       (三)资产支持证券;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转让服务的暂停上市债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买入。
       合格投资者买入信用评级较低、发行人资质较差的债券,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
       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挂牌转让的债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行人、受托
管理人或具有同等职责的机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提示投资风险,自该情形披露之日起,仅限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买入该债券:
       (一)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下调至AAA级以下(不含AAA);
       (二)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为亏损或经更正的财务报告显示为亏
损;
       (三)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
事件;
       (四)发行人发生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被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或具有同等职责的机构未按前款要求发布公告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根
据实际情况,调整债券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并对外公告。
       三、公众投资者可以认购及交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下列债券:
       (一)国债;
       (二)地方政府债券;
       (三)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
       (四)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
    (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规定
条件,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债券品种。
    四、仅限合格投资者买入的债券可能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类风
险。客户在参与认购及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
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考虑是否买入。
    五、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存在信用评级下调,发行人盈利能力恶化以及生
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该类债券存在无法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
险,可能给客户造成损失。
    六、客户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公告,及时从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细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客
户应当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其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承担投
资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


    股东代码:
    投资者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风险揭示书一式二份,一份由证券公司留存备查,一份由委托人保存)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