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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顺风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3  

						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9-044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21 日至 5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2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1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宁波东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俊旭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03,620,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0.79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3,600,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79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2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1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3,6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反对 2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2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累积投票)
    总表决情况:
    2.1 候选人:严俊旭先生            同意股份数:903,600,000 股(99.9978%)
    2.2 候选人:陈伟明先生            同意股份数:903,600,000 股(99.9978%)
    2.3 候选人:吴淑红女士            同意股份数:903,600,000 股(99.9978%)
    2.4 候选人:马龙飞先生            同意股份数:903,600,000 股(99.9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1 候选人:严俊旭先生            同意股份数:0 股
    2.2 候选人:陈伟明先生            同意股份数:0 股
    2.3 候选人:吴淑红女士            同意股份数:0 股
    2.4 候选人:马龙飞先生            同意股份数:0 股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累积投票)
    总表决情况:
    3.1 候选人:李宝山先生           同意股份数:903,600,000 股(99.9978%)
    3.2 候选人:何焱先生               同意股份数:903,600,000 股(99.9978%)
    3.3 候选人:周昌生先生           同意股份数:903,600,000 股(99.9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1 候选人:李宝山先生           同意股份数:0 股
    3.2 候选人:何焱先生               同意股份数:0 股
    3.3 候选人:周昌生先生           同意股份数:0 股
    4、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累积投票)
    总表决情况:
    4.1 候选人:谢萍女士               同意股份数:903,600,000 股(99.9978%)
    4.2 候选人:蔡舟先生               同意股份数:903,600,000 股(99.99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1 候选人:谢萍女士                同意股份数:0 股
    4.2 候选人:蔡舟先生               同意股份数: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周瑞昌律师事务所叶伟律师、翟嘉彬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顺风能(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周瑞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