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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界泵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8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规定,我们作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精神,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是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
而做出的。此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能够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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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牟介刚                   甘为民                    周岳江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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