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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路钢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2018-07-10  

						股票代码:002541        股票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8-067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 2018 年 7 月 5 日已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66)”,现就相关方面予以补充。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补充为:

 1、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

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持有本公司

193,920,000 股,占公司股份的 37.03%;邓烨芳女士持有本公司 55,500,000 股,

占公司股份的 10.60%。

2、增持原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所做出的

决定。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个人账户或证券、信托等资产管理计划等以

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施。

4、增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择机增持。

5、增持金额、股份与比例: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1500 万元-3000 万元(人民
币);控股股东邓烨芳女士:1500 万元-3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共计增持不低于 3000
万元,按 2018 年 7 月 5 日收盘价计算,约增持公司股份 4,137,931.0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79%;共计增持不超过 6000 万元,约增持公司股份 8,275,862.0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58%。后期增持的股份数量会根据公司的股价变化有所
变动,本次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承诺共计增持的总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6、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价格将根据其对公司

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

持公司股份,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