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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红制药:关于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24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7-033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为:公司总股本为 1,280,000,0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6,278,800 股,按
1,273,721,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自分配方案
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80,000,000 股,
扣除已回购股份 6,278,800 股,按 1,273,721,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
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 月 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除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之外)。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78     王耀方
              2     00*****119     赵刚
              3     01*****122     王轲
              4     00*****550     蒋建平
              5     01*****212     周冠新
              6     01*****376     刘军
              7     01*****284     邹少波
              8     01*****441     蒋文群
              9     00*****360     叶鸿萍
              10    01*****937     张铸青
              11    00*****011     范泳
              12    01*****109     蒋驰洲
              13    02*****783     汤雨君
              14    02*****923     刘星辰
   3、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公司2016年度
权益分派。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
   咨询联系人:蒋文群、姚毅、丁赛君
   咨询电话: 0519-85156003、86020616
   传真电话: 0519-86020617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0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