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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红制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17-12-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
                                 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红制药”或“公
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
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拟继续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现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3号文“关于核准常
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2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
上【2011】54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2月18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80,000,000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180,9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4,819,06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
《验资报告》苏公(W[2011]B014号)。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
募投项目投资建设总额为 624,63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
金人民币 590,189,060 元,存放在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已完成,并已于2017年3月进行了销户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截至目前,公司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9,532.75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9,487.46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1,900万元,收购英诺升康股权1,950万元,详见《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52)。
    2、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情况
    (1)2016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将闲置募
集资金共计20,917.71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16
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38)。2017年6月12日,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6,287.46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全部归还银行贷款。详见2017年6月14日
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5)。
    (2)2017年12月8日,公司根据资金安排,将前次用于暂时性补流的闲置募
集资金共计14,630.25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详见2017年12月9日披露的《关
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
    截至目前,公司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流金额共计14,630.25万元。
    三、继续利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计划
    因公司新品研发费用、为新产品投入的市场开拓费用、新投入运营的工厂各
项运营费用等有较大幅度增长,为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继续将前次闲
置募集资金14,630.25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时间不超过12个月,仅
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笔资金预计将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200
万元。资金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公司相关承诺
    1、公司已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风险投
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
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后,本保荐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亦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
本次拟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
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前次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继续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签
 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    雷                宁   敖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2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