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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七互娱: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9-19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19-108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至
2019 年 5 月 7 日期间实施回购股份事项,合计回购公司股份 22,347,537 股,上述回购股份
已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目前存
放于公司开立的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 0 股。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
记日实际发行在外的总股本(公司注册的总股本扣减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的股份(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 0 股)后 2,112,251,697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9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9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9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22                                李卫伟

  2           01*****472                                曾开天

  3           08*****404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9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9 月 25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修订稿)》 (公告编号:

2019-016):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

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

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由于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已实施完成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此公司回购股份的

价格已由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4.80 元/股(即 15 元/股-0.197884

元/股≈14.80 元/股),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

      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前述回购股份调价的原则及计算方式,在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需由不超过人民币 14.8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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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股(即 14.80 元/股-0.1 元/股≈14.70 元/股)。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总金额上限 6 亿元
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4.7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4,081.63 万股,回购股份比
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芜湖广告产业园广告创意综合楼十一楼
    咨询联系人:叶威 王思捷
    咨询电话:0553-7653737
    传真电话:0553-7653737

    特此公告。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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