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9 日(星期三)
下午 14:5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8 月 28 日-2018 年 8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8 月 2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8 月 28 日 15:00 至 2018 年 8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一)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8 月 22 日
(二)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
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刘贵华先生
(五)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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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数为294,149,58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9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数为294,149,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907%;网络投票股东为0人,代表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
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4,149,5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801,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苏宇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
议合法有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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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二) 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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