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20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
致,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
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公司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后 697,905,7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7 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
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即
697,905,724 股×0.07 元/股=48,853,400.68 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
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
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68079
元/股计算。(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每股现金红利,即 48,853,400.68
元÷717,600,000 股=0.068079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68079 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6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26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81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584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08*****129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08*****893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6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将对股票期权激励行权价格产生影响,公司届时将
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咨询联系人: 董庆、徐敏
咨询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电话:0551-6265572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有关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