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019-09-19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9 月 6 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在公司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刘贵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 9 位董事,实到 9 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关联方的刘贵华先生、文琼尧女士、姚迪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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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文件
(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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