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5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9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公司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向山
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支持山东和美牧业有限公司业务营运所需
资金,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此次对外财务资助由山东和美牧业有限
公司股东崔侃以其持有的和美牧业 85%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为本次财务资助提
供股权质押担保,能够较好地保证资金安全,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次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要求。
2、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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