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11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人神”)拟对 2018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原回购方案”)进行部分调整:将
原回购方案中的回购用途“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为“回购的股份将依法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2、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若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
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公司将继续按照原回购方案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同时,公司股
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 2018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原回购方案进行部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概括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18年8月15日召开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
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9月3日进行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91)。
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6日、10月10日、11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6日、10月10日、1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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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2018-097、2018-107)。
截至2018年11月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4,830,773股,总金额为人民币21,780,672.49元(不含交易费用),累计回
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75%,最高成交价为4.74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4.30
元/股。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扩大公司回购用途,有利于促进完善公司治理、
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市场环境及法律政策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立
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及鼓励员工积极性,公司拟
对原回购方案进行部分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回购的股份将依法用于后续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回购股份的用途
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或为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情形。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
顺利实施,公司提请股东大 顺利实施,公司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股 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股
份的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 份的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
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 的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 的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
事宜的具体授权 但不限于: 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 (一)在法律、法规允
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 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
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 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
购股份的具体方案,以及根 购股份的具体方案,以及根
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 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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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 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
方案进行调整; 方案进行调整;
(二)制作、修改、补 (二)制作、修改、补
充、签署、递交、呈报、执 充、签署、递交、呈报、执
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 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
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并进行相关申报; 并进行相关申报;
(三)在回购期内择机 (三)在回购期内择机
回 购股份 ,包括 回 购的方 回 购股份 ,包括 回 购的方
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具体实施股份回购方案; 具体实施股份回购方案;
(四)根据股份回购的 (四)授权董事会确定
实际情况办理回购股份的注 回 购股份 的具体 处 置方案
销,并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 (包括但不限于后续员工持
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报批、报备和变更登记等事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注销以
宜; 减少注册资本;或为维护公
(五)根据公司实际情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
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情
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 形)。
购方案; (五)根据具体实施方
(六)其他以上虽未列 案,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
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 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
的事项,以及依据有关规定 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
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 批 、报备 和变更 登 记等事
其他事宜; 宜;
(七)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 (六)根据公司实际情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 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
购方案;
(七)其他以上虽未列
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
的事项,以及依据有关规定
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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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宜;
(八)本授权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
述 授权事 项办理 完 毕之日
止。
除调整上述条款外,其余条款与原回购方案保持一致。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已经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是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发展情况而做出的审
慎决定,有利于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增强公司活力,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性回
归,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本次回购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事项及调整回购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回购事项,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调整回购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
未能审议通过本预案,则按照原回购方案继续实施回购计划。
2、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
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
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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