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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粉磁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2017-07-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粉磁材”、“公司”)以发行股份方
式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资产购买、出售的情况如下:

    一、收购东方亮彩100%股权

    1、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4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
公司向曹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62
号),江粉磁材通过发行 16,666.6664 万股股份及支付现金 52,500.00 万元购买曹
云、刘吉文、刘鸣源、曹小林、王海霞、聚美投资持有的东方亮彩合计 100%股
权。同时,江粉磁材向 6 名投资者发行 13,055.5555 万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17,499.9995 万元。
    2016 年 4 月 25 日,东方亮彩 100%股权完成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2016
年 5 月 10 日和 2016 年 6 月 15 日,本次新增股份 16,666.6664 万股和 13,055.5555
万股分别办理完登记手续。2016 年 5 月 17 日和 2016 年 6 月 23 日,公司新增股
份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2、上述资产交易事项与本次重组的关系

    该次资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与本次重组行为不存在
联系。

    二、收购前海钱柜100%股权

    1、情况说明

    2016 年 5 月 26 日,江粉磁材通过全资孙公司江门市蓬江区江粉金服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粉金服”)受让邓华秋持有的深圳前海钱柜互联网金
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钱柜”)100%股权,转让完成后江粉金服持有
前海钱柜 100%的股权。

    2、上述资产交易事项与本次重组的关系

    该次资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与本次重组行为不
存在联系。

    三、收购江海装服51%的股权

    1、情况说明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中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岸控股”)以人民币 28,543,600 元对江门市江海区对外加工装配服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海装服”)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中岸控股持有江海装服 51%
的股权。

    2、上述资产交易事项与本次重组的关系

    该次资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与本次重组行为不
存在联系。

    四、收购中岸投资51%的股权

    1、情况说明

    2016 年 6 月 29 日,江粉磁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江门市中岸投资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
司中岸控股以人民币 69,677,724 元投资收购上海鑫闰金属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门
市中岸投资有限公司 51%股权。

    2、上述资产交易事项与本次重组的关系

    该次资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与本次重组行为不
存在联系。




    本独立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除上述交易外,
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资产购买与出售行为。上述交易与本次重组购买的标的资
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在计算本次重组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