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2-11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7-01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下午 16:30 时,在上海市黄浦区马当路 99 号新天地朗廷酒店二楼蓝
宝石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
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
会议由董事长朱冠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为增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能力,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决定以自有资
金人民币 3088.80 万元收购七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莲电瓷(福建)
有限公司 39%股权。收购完成后,大莲电瓷(福建)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此举将有效支撑公司专注于主业的发展战略目标,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此次收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2 月 1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