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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电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7-04-26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7-052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筹划与本公司有关
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连电瓷,证券
代码:002606)自 2017 年 3 月 2 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发布了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发布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2017 年 3 月 15 日,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16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
停牌,并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披露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2017 年 3 月 23 日、2017 年 3 月 30 日、2017 年 4 月 10 日、2017 年 4 月 17
日和 2017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大连电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大
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41)和《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47)。
    由于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 2 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
申请股票继续停牌。根据目前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介
绍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标的资产为紫博蓝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博蓝”)
全部或部分股权。紫博蓝主要从事数据营销业务,控股股东为北京网罗天下文化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樊晖先生。
    (二)交易具体情况
    1、公司拟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紫博蓝全部或部分股权。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目前,公司已与紫博蓝控股股东及部分管理层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的框架协
议,公司将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方案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包括但不
限于交易具体方案、标的资产范围、资产定价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仍在协商中,
本次交易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事项将以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方案为准。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
    公司聘请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国枫律
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上
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
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有序进行。
    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在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无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
批;在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承诺争取于2017年4月2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工作量较大,相关事项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本次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公司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条件。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
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6月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报告书)。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延期复牌未获股东大会通过或延期
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6月2日开市起复牌。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四、其他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
式公告为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