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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电瓷: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06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7-054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

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3,748,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1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03,748,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07,496,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5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5

月 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5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证券账户名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股份性质
                                        称
              1      01*****207    窦刚          股权激励限售股

              2      01*****463    刘春玲        股权激励限售股

              3      01*****484    张永久        股权激励限售股

              4      01*****028    于清波        股权激励限售股

              5      01*****134    牛久刚        股权激励限售股

              6      01*****066    杨保卉        股权激励限售股

              7      01*****451    王石          股权激励限售股

              8      01*****681    吴乔斌        股权激励限售股

              9      01*****183    金兆鑫        股权激励限售股



                                    2
          10        01*****168    张继军       股权激励限售股

          11        01*****130    胡雪岩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        01*****231    郭鹏         股权激励限售股

          13        01*****768    薄学微       股权激励限售股

          14        01*****009    艾纯轩       股权激励限售股

          15        01*****467    马莉雅       股权激励限售股

          16        01*****197    孙启明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        01*****773    卢声彦       股权激励限售股

          18        01*****774    李月明       股权激励限售股

          19        01*****920    王永晖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        01*****060    蔡万潜       股权激励限售股

          21        01*****660    刘建国       股权激励限售股

          22        01*****802    张洁         股权激励限售股

          23        01*****807    陈光正       股权激励限售股

          24        01*****875    姚祥敏       股权激励限售股

          25        01*****401    唐泽明       股权激励限售股

          26        01*****189    刘阳         股权激励限售股

          27        01*****671    吕震         股权激励限售股

          28        01*****343    高宝军       股权激励限售股

          29        01*****871    胡兴臣       股权激励限售股

          30        01*****701    李庆海       股权激励限售股

          31        01*****026    魏学鹏       股权激励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5 月 3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5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5 月 12 日。

                                   3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公积金转股(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51,505,983.00      25.28     51,505,983.00   103,011,966.00   25.28%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8,957,983.00      4.40      8,957,983.00    17,915,966.00    4.40%
首发后限售股           40,000,000.00      19.63     40,000,000.00   80,000,000.00    19.63%
股权激励限售股          2,548,000.00      1.25      2,548,000.00     5,096,000.00    1.2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2,242,017.00     74.72    152,242,017.00   304,484,034.00   74.72%
三、总股本             203,748,000.00     100.00   203,748,000.00   407,496,000.00   100.00%
      注:因涉及零碎股的处理,上表中转增股本数可能与实际略有差异,最终股份数据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407,496,000 股摊薄计算,2016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3 元。

    八、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将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478 号上都大厦 A 座 1201 室

    咨询联系人:王石

    咨询电话:0411-84305686

    传真电话:0411-84337907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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