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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电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30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7-093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
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最
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本议案,详见 2017 年 8 月 3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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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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