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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电瓷: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动的公告2017-12-08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7-129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17 年 12 月 6 日、

12 月 7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大连电瓷(002606)因筹划重大事项于 2017 年 3 月 2 日开始停牌,3 月

16 日转为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 6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

案的预案》等相关议案。7 月 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大连电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并要求公司于 7

月 11 日回复,鉴于《重组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和完

善,需要补充标的企业在有效期内经审计的财务资料,且需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核

查意见,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在《重组问询函》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

工作,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

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

   12 月 1 日,公司收到标的公司紫博蓝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紫博蓝”)的《交易终止说明》。紫博蓝提出由于 2017 年度部分媒体的返点

政策至今尚未确定,导致紫博蓝 2017 年利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且自 2017 年下

半年以来,移动互联网广告市场竞争加剧,紫博蓝预见未来将加大市场开发成本,

从而导致未来两年对公司的利润承诺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紫博蓝要求终

                                    1
止本次交易。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重大资产购买相关

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终止

本 次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事 项 。 公 司 于 12 月 5 日 在 全 景  路 演 天 下

(http://rs.p5w.net)召开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与

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在交易所复牌,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公司控股股东阜宁稀土意隆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隆磁材”)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发布股份增持计划,计划自 2017 年 12 月 6 日起十二个月内,累计

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即:不少于 20,374,800 股);在增持期间及

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解锁期的期限制性股票总计 218.4 万股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解锁并上市流通。

   4、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公

司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 5000 万元至 9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46.90%至-4.43%。

   5、意隆磁材持有的首发后限售股份 8000 万股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解禁,

可上市流通。

   6、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7、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8、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9、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

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



                                      2
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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