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暨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8-05-25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8-04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
暨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定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周二)
以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刊载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关于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8)。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石磊终止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关于本议案详见刊载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终止履行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执行。
2018 年 5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东阜宁稀土意隆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
隆磁材”)从规范运作和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以
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意隆磁材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938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3%,意隆磁材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
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
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作为公司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6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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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原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表决项有相应
变动,除此之外,本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
原议案等其他事项不变。
现将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5日下午15:00(周二)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4日下午15:00
至2018年6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9日(周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2018年5月29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18年5
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
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199号恒利国际大厦6层公司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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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议案为:
(1)审议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3)审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6)关于石磊终止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做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2、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30 日、2018 年 4 月 24 日、2018 年 5 月
15 日及 2018 年 5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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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以上 16 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
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5 月 15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5、前述第 6 项议案、第 7 项议案、第 12 项议案、第 13 项议案、第 14 项议
案属于特别议案,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
7.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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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8.00 √
议案
9.00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13.00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14.00 √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5.00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6.00 关于石磊终止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8 年 6 月 1 日 9:30-11:30 和 13:30-1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
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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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478 号华
邦上都大厦 A 座 1201 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11602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小捷;
电 话:0411-84305686;
传 真:0411-84337907;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478 号华邦上都大厦 A 座 1201 室;
邮 编:116021;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
议》;
4、《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
议》;
5、《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
议》;
6、《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
6
议》;
7、《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
议》;
8、《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回执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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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6”;
2、投票简称:“大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8 年 6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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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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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
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
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
6.00 √
回报规划》
7.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8.00 √
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9.00 √
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10.00 √
议案
10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11.00 √
议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0 √
(草案)》及其摘要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13.00 √
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14.00 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5.00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石磊终止履行增持承诺的议
16.00 √
案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
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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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股东登记回执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8年5月29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大连电瓷”(002606)股票
__________股,拟参加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签署日期:2018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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