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股权质押的质权方通知函的公告2018-07-04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8-057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股权质押的质权方通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阜宁稀土意隆磁材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股份质押融资及股
份质押担保事项的《通知函》,如果意隆磁材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并未与上海财通书面达成一致,那么意隆磁
材质押股份将面临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风险,由此将存在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风险。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 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阜宁稀土意隆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隆磁材”)的通知,意隆
磁材于近日收到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财通”)关于股份
质押融资及股份质押担保事项的《通知函》,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意隆磁材股份质押情况
截止 2018 年 7 月 2 日意隆磁材质押公司股份情况见下表:
质押数量占 本次质押占
股东 是否为第一 质押股数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公司总股本 其所持公司 备注
名称 大股东 (股)
的比例 股份比例
意隆 至申请解除
第一大股东 46,300,080 上海财通 11.36% 49.34% 融资
磁材 质押之日
意隆 至申请解除 为阜宁稀土实业
第一大股东 6,361,466 上海财通 1.56% 6.78%
磁材 质押之日 有限公司担保
意隆 至申请解除 为常州阜贤商贸
第一大股东 41,168,454 上海财通 10.11% 43.88%
磁材 质押之日 有限公司担保
合计 -- 93,830,000 -- -- 23.03% 100.00% --
截至 2018 年 7 月 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5.16 元/股,意隆磁材低于平
仓线的质押股份为 9383 万股,占其持股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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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知函相关内容
1、根据上海财通与意隆磁材签订的《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及《股
票质押合同》有关约定,公司股价持续下跌,意隆磁材未能按时足额追加现金或
追加质押股票。因此上海财通函告意隆磁材,要求意隆磁材支付相应股票收益权
回购款、回购溢价款、违约金及约定的其他应付未付款项,同时上海财通有权对
合同项下质押物进行处置并优先受偿。
2、根据上海财通与阜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宁实业”)签订的
《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以及意隆磁材作为补仓义务人与上海财通签订
的《股票质押合同》相关约定,由于公司股价持续下跌,阜宁实业未能按时足额
支付保证金,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构成违约。上海财通函告阜宁实业要求其提前
回购并支付相应股票收益权回购款、回购溢价款及违约金及主债权合同约定的其
他应付款项,但阜宁实业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因此上海财通根据《股票质押
合同》约定,要求意隆磁材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同时上海财通有权对合同项下质
押物进行处置并优先受偿。
3、根据上海财通与常州阜贤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阜贤”)签订的
《人民币单位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以及意隆磁材作为补仓义务人与上海财通签订
的《最高额股票质押合同》相关约定,由于公司股价持续下跌,常州阜贤未能按
时足额支付保证金,构成实质违约。上海财通要求常州阜贤提前回购并支付相应
股票收益权回购款、回购溢价款及违约金及主债权合同约定的其他应付款项,但
常州阜贤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因此上海财通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意隆磁材履
行差额补足义务,同时上海财通有权对合同项下质押物进行处置并优先受偿。
三、其他说明
1、截止本公告日,上海财通向意隆磁材发送的《通知函》仅作为违约的通
知,并未对意隆磁材质押的大连电瓷股份进行处置;如果意隆磁材没有采取任何
措施,并未与上海财通书面达成一致,意隆磁材质押股份将面临查封、扣押、拍
卖、变卖等风险,由此将存在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提醒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在出现
上述风险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披露如下信息:
(1)说明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提示;
(2)控股股东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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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续披露上述风险的后续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追加其他担保物
的数量、以及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的进展情况、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发生变动、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等。
(4)如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
形的,还应当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
3、公司目前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健,基本面良好,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
4、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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