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
于2017年10月15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7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会
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
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
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公司拟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
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有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10
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关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