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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丹邦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09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萍先生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7 月 7 日-2019 年 7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7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7 月 7 日 15:00 至 2019 年 7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009 号深圳华侨城洲际

大酒店一楼马德里厅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198,678,6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2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

小投资者”)共 1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985,62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52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164,770,8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7%;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33,907,8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885%。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

所王彩章律师、张韵雯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8、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795,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5%;反对 33,883,6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37,0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反对 4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832,1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6%;反对 33,846,5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832,1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6%;反对 33,846,5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832,1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6%;反对 33,846,5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832,12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6%;反对 33,846,55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王彩章律师、张韵雯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结论意见是: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
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