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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启技术:关于与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7-09-20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7-11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乙方1”)与协议对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
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进
度及其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二)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作事项的进展状况。本协议书签订后涉及的各后续
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及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双方尚在推进具体
合作事宜,其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预计不会对公
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2017 年 9 月 20 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
方”)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协议乙方 1)、深圳光启空间技术有限公
司(作为协议乙方 2,以下简称“乙方 2”)、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及深圳光
启合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协议乙方 3、以下简称“乙方 3”,乙方 1、乙方 2 和
乙方 3 在协议中合称光启集团或乙方)在雄安新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注:乙方 2、乙方 3 与公司同为光启集团所属公司,其作为独立法人与甲方
在本协议中的业务约定与本公司没有联系,故本公告主要条款中未披露乙方 2、
乙方 3 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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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协议是指导各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各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合同均应
遵照本协议所确定的原则订立。本协议项下涉及的具体业务,须另行签订业务
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各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后
续展开。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内容
    1、探索建立军民融合创新机制
    甲方支持乙方 1 及其下属公司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光启超材料前沿技术研
究院(暂定名,以下简称“超材料研究院”)。
    2、创新体制机制,深度垂直融合
    (1)甲方支持乙方 1 及其下属公司与军队维修企业探索在雄安新区成立装
备赋能中心,破解与军队维修企业合资成立装备赋能中心的制度障碍。
    (2)甲方支持乙方 1 及其下属公司与相关军贸企业探索在雄安新区成立混
合所有制企业,或独立成立民营军贸公司,推动军品外贸加速发展。
    (3)各方积极向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开展先行先试,推
动解决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体质、机制障碍。
    3、搭建非首都功能疏解平台
    甲方支持乙方 1 及其下属公司推动在京合作单位有序将增量产业疏解布局
新区,并在企业组织、人才发展、市场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甲方
在相关配套政策,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各方承诺
    1、本协议签署后,根据合作进度,各方协调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成立
联合工作组,建立高效联络机制,共同推进合作事宜顺利开展。
    2、甲方全力支持与乙方 1 合作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资金扶持、土
地供给、税收优惠、设备补贴、人才安居、工商注册、项目备案、临时场地、
专家公寓、市场开拓、产品采购、配套设施合作建设及研发生产相关配套政策
等,甲方给予乙方 1 政策条件下的最大力度支持。
    3、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甲方积极协助乙方 1 争取国家、省、部相关政
策支持。
    4、乙方 1 全力推动合作项目的落地及建设。本合作协议签署后,乙方 1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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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团队、创新资源等方面投入,尽快落实相关建设事宜。
    5、乙方 1 对甲方给予的扶持、奖励等相关资金保证合理使用,接受甲方指
定部门对扶持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
    6、甲方负责协调能承接大型项目及具备丰富项目融资经验的本地金融机构
与乙方 1 合作,促进银企合作、项目落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三)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各方在本协议项下各自完成的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分别归各自所
有。各方在本协议项目合作过程中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
等行为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任意一方因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或其它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任何索赔、交涉、禁止、诉讼,该方应予以积极协
调和抗辩,以保证另一方权益不受损害。
    2、对在合作过程中所掌握或知悉的对方相关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情报、
资料、项目、商务计划、图纸、投标书及本协议内容等,各方都有保密的义
务,除非获得对方认可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等要求披露的情况外,
不得向第三方或无知悉必要的人员泄露,也不得擅自作与合作项目无关的任何
使用。如甲方与乙方 1 另行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约定不一致
的,以《保密协议》约定为准。
    3、各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抄袭不仿冒对方的设计思路和方法,不
侵犯对方的合法知识产权。
    (四 )其它
    1、本协议是指导各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各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合同均
应遵照本协议所确定的原则订立。本协议项下涉及的具体业务,须另行签订业
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各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
下后续展开。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未尽事宜,各方后续签署具体协
议、补充协议予以确定。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各方应友好协商。
    2、各方协商一致的,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前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如违反保
密、知识产权约定及后续各方签署的协议,对方认为违约情节严重的,可提前
单方免责解除本协议。即使本协议提前解除,知识产权及保密约定不因本协议
解除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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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乙方各主体之间各自独立与甲方开展合作,并遵守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
规定。本协议不涉及任何乙方法律主体各方之间的业务合作。
    4、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把握住雄安新区建设历史机遇,与雄安新区
携手探索军民融合创新机制,推动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
合深度发展格局。同时,双方共同搭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平台,为推动更高层
次、更宽领域非首都功能疏解开路探索、积累经验,实现公司在雄安新区的发
展布局,助力雄安新区发展建设。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双方尚在推进具体合作
事宜,其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预计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甲方
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公司与协议对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
步意向,具体合作方案和合作细节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进度及其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仍存在较
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作事项的进展状况。本协议书签订后涉及的各后续
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及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与光启集团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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