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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启技术: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8-05-17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7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 9 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高菁女士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嘉源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9 名,代表公司 662,904,403 股股份,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041%。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6 人,代表公
司 583,027,158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017%,其中中小股东共
4 名,代表公司 979,473 股股份;(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13
                                     1
人,代表公司 79,877,245 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24%,其中中
小股东共 13 名,代表公司 79,877,245 股股份。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662,879,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2%;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831,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87%;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662,879,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2%;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831,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87%;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662,875,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6%;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827,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41%;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13%;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46%。
    4、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662,883,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8%;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835,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40%;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4%;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46%。
    5、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 662,887,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4%;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839,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86%;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 662,879,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2%;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831,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87%;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3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662,866,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2%;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弃权 1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818,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26%;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13%;弃权 1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61%。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62,875,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6%;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827,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41%;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13%;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46%。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61,897,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482%;反对 989,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3%;弃权 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850,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8.7552%;反对 989,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2241%;弃权 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4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662,874,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4%;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弃权 1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826,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625%;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4%;弃权 1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范秋萍、金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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