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18-09-15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124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
【2018】第 32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关注函》的问题,公司
及相关方进行了核实。现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对《关注函》相关问题回
复并披露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你公司股份进行质押融资
的主要用途;其质押的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
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你公司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风险。
回复:2017 年 2 月,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达
孜映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映邦”)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参与
认购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获得的募集资金用于超材料的研发和相关产业化
项目的建设等。公司控股股东在获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将部分股票用于相关银
行借款的质押担保。
针对质押股份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方面积极与质押权人沟通,
通过补充押品等方式提升质押权人对公司的信心;另一方面,控股股东达孜映邦
已公布了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计划,自 2018 年 7 月 23 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
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
股份(详见公司 2018-099 号公告)。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有较好的现金储备,不存在
平仓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风险。
2、除上述质押股份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你公
司股份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并按规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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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已公告的质押外,无其
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3、你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
施。
回复: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架构及财务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及调拨方面
均有严格的审批及操作流程。公司还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保持公司
独立性、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等方面有更细化的规定及要求。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达孜映邦在 2017 年 9 月已出具《 控股股东关于保障上
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其保证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
4、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无。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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