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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启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13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下午 3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由董事长刘若鹏博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
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并购贷
款增加担保方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决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6,760 万元的并购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4 年,用于支付及置换公司收购深圳光
启尖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启尖端”)100%股权的部分交易对价
款。公司以持有的光启尖端 100%股权作为前述并购贷款的质押担保,公司关联
方深圳光启合众科技有限公司无偿为前述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现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要求,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为公司前述并购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审批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
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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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公司的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
较强,担保风险可控。光启超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为公司提供担
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
影响。同意光启超材料为公司申请的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2 月 4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0)。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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