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2019-01-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光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技术”、“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对光启技术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培训工作
2019 年 1 月 14 日,保荐代表人施继军先生、池惠涛先生对光启技术的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培训。
(一)本次培训的目的
旨在通过本次培训学习,督促公司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督促公司
进一步规范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公司积极维护投资者关系,加强
投资者关系管理。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等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培训方式包括集中授课、自学等。
(三)本次培训工作的机构及培训人员情况
本期培训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施继军先生、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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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先生担任本期培训工作人员。
(四)本次接受培训的人员
本期接受培训的人员为: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
(五)本次培训对象按规定参与、配合培训工作的情况
本次培训中,培训对象能够积极认真地参与培训,较好地配合保荐机构实施
培训计划所安排的培训内容,使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培训人员勤勉尽责及培训效果的自我评估结论
培训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对光启技术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进行
了培训,履行了勤勉尽责之职。
通过本次培训,督导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等。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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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施继军 池惠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