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光启技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技术”、“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龙生股份(公司原称“浙
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简称) 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己
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己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天健验字[2017]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光启技术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募集
资金(含发行费用)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
                                                   576,000             545,400
“产业化项目”)
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
                                                   144,000             144,000
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
                   合计                            720,000             689,400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持续督导机构

                                       1
和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根据光启技术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
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的议案》,公司对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内容和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进行了变更,
并将上述产业化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投向拟新建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
项目”(以下简称“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
息化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产业化项目                       505,008.42               499,617.8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4,000.00               144,000.00
 3       运营中心项目                      40,950.00                40,950.00
 4       信息化项目                        10,459.13                10,459.13
                合计                      700,417.55               695,026.93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人民
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8年4月24日,公司将人民币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预计部分募
集资金存在暂时性闲置。随着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
司股东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


                                      2
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
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于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3 月 30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由于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且变更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的建设
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预计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性闲置。同时随着公司业务
及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股东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
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
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2,175 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
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人民币 2,175
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因此,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
要的。
    五、公司说明与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满足公司目前战略布
局的资金需求,有利于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
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承诺:

                                     3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前,公司已归还前次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
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
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
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十二个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八、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公司已按期归还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 50,000 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
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上述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此次批准的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的用途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持续督导机构对光启技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