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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启技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光启技术

保荐代表人姓名:施继军                    联系电话:021-38676496

保荐代表人姓名:池惠涛                    联系电话:021-3867007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在本次现场核查所涵盖的期间,保荐机构未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违规情形,未发现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中所
                                        指定的需要汇报的事项。保荐机构将继续关
                                        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
                                        状况等方面的事项,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持续督导机构通过现场检查、核查募集资金
                                        专户银行对账单等核查手段,结合光启技术
                                        披露的募投项目进度以及公司募投项目实际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累
                                        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334.57 万元,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进度较大程度落后于预期进度。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仍较大程度落后于预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期进度,后续保荐机构将进一步督促公司加
                                        快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9 年 1 月 14 日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
                                        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深交
                                        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法律、法规中涉及
                                        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方
                                          面的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履行情况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西藏达孜映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刘若鹏:避免同业
                                                              正常履行      不适用
竞争承诺
2、西藏达孜映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刘若鹏:减少和规
                                                              正常履行      不适用
范关联交易承诺
3、西藏达孜映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保障上市公司独立
                                                              正常履行      不适用
性承诺
4、刘若鹏: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                             正常履行      不适用
5、北京天汇强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达孜县鹏欣环
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光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桐庐岩
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达孜巨力华兴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西藏达孜顺宇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西藏达孜          正常履行      不适用
盈协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西藏达孜映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新余超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限售承诺:其认
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锁定期内,其不得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任何本
次认购的股票。
6、刘若鹏博士、俞龙生、郑玉英;西藏达孜映邦实业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光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
诺:在其持有龙生股份期间(至持有龙生股份比例低于 5%
                                                         正常履行        不适用
为止),其所控制的公司或组织不会直接或间接的以任何形式
从事与光启技术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和经营活动。
7、姜雷;姜照柏;俞龙生;郑玉英;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
资有限公司;深圳光启空间技术有限公司;桐庐岩嵩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达孜映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   履行完毕        不适用
司不减持承诺自龙生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起六个月
内无减持龙生股份股票的计划。
8、俞龙生、郑玉英限售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     正常履行        不适用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9、公司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吴土生、徐军、贾坤、李党生
限售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     正常履行        不适用
司股份;半年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50%。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8 年 3 月,孔德仁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
                                      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君安委派施继军先
                                      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并接
                                      替孔德仁先生继续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无
及整改情况
                                      持续督导机构通过现场检查、核查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对账单等核查手段,结合光启技术披露的募
                                       投项目进度以及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金 5,334.57 万元,公司募投项目处于建设期,建
                                      设进度较慢,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大程度落后于
                                      预期进度,后续保荐机构将进一步督促公司加快
                                              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施继军                池惠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