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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2018-02-14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8-01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受益人”或“四川

 海思科”)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与万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

 托人”或“万向信托”)签订了《万向信托-【万通 29 号】事务管理

 类单一资金信托合同》(编号:WX-SD-【201811002】-101,以下简称

 “《信托合同》”)及相关附件,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投资

 该资金信托计划。该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保

 本型理财产品(主要用于购买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等固定收益类

 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牵头择机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

 项,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委托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在不超过 8 亿元

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 25,000 万元实施上述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二、交易对手介绍

    受托人: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体育场路 429 号天和大厦 4-6 层及 9-17 层

    法定代表人:肖风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叁仟玖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占比(%)
    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         现金        102437.9123      76.50
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金         19401.4292      14.19
  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现金          5307.1891       3.97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现金          3831.6396       2.86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现金          2921.8298       2.18

    三、投资标的主要情况及《信托合同》主要内容

   (一)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1.本信托项下信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整。信托资金

总额和各期信托资金金额(如有)以委托人实际交付为准。

    2.委托人应按照如下第(2)种方式将信托资金交付至信托财产

专户:
   (1)一次交付;

   (2)分期交付。

    3.信托成立前信托资金在信托财产专户期间的利息,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并在信托成立时归属于信托财产。

   (二)信托成立

   1.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后,本信托成立:

   (1)委托人与受托人已签订本合同;

   (2)委托人按照本合同规定足额交付信托资金;如为分期交付,

则首期信托资金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2.上述全部条件满足之日为信托成立日。

   (三)信托期限

   本信托项下各期信托资金存续期限均为 36 个月,自各期资金存

续期限起始日起算,满 24 个月可提前终止。信托期限届满日为最后

一期信托资金存续期限届满日。委托人决定提前终止或者发生本合同

约定的终止情形时,亦可提前终止。

   (四)风险承担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信托财产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但在不可

抗力发生后,受托人应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遭

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受托人自有资金不足以赔偿的,由委

托人自行承担。

   四、理财产品主要信息
        1.产品名称:“万向信托-【万通 29 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

     托”信托计划

        2.产品类型:非保本固定收益型

        3.购买金额:25,000 万元

        4.产品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5.预期年化收益:7.8%(包括本信托产品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及其

     他附加税费)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 25,000 万

     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该资金信托计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

     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海思科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七、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到期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

                                                    金额
序号 投资主体               投资产品                       披露日期及公告编号
                                                  (万元)
                      西藏同信证券同惠 66 号                 2017 年 4 月 22 日
 1      公司                                      35,000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017-046
                    国泰君安现金管家货币集合                  2018 年 2 月 9 日
 2     子公司                                     20,000
                           资产管理计划                          2018-014
                万向信托-【万通 29 号】事务管理类            2018 年 2 月 14 日
 3     子公司                                     25,000
                        单一资金信托合同                         2018-016

         上述投资产品合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