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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质电机: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5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6-052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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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尹兴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楚瑞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方银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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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362,309,937.83               2,741,518,553.85                            -13.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43,096,219.23               1,485,841,822.87                            10.58%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55,561,648.53                23.46%     1,272,855,968.14                  1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1,163,622.69                -3.42%      177,655,416.36                   1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60,357,300.21                -5.56%      174,082,239.43                   18.16%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62,727,273.15                   59.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29               -4.44%              0.4441                   18.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29               -4.44%              0.4441                   18.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9%                -0.76%              11.35%                    0.47%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73,249.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4,819,508.88
    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                         -574,968.62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3,521.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946,177.9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4,913.77

    合计                                                                                               3,573,176.9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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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9,73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
    台州市椒江信质工贸有限公司                        25.70%     102,810,000                     质押         37,000,000
                                   法人

    尹兴满                         境内自然人         13.50%      54,000,000        40,500,000

    叶小青                         境内自然人          9.94%      39,750,000        16,875,000

    尹强                           境内自然人          2.81%       11,250,000        5,625,000   质押          5,625,000

    尹巍                           境内自然人          2.51%      10,050,000         7,537,500

                                   境内非国有
    浙江创鼎投资有限公司                               2.51%      10,050,000
                                   法人

    项兆先                         境内自然人          2.17%        8,680,106        8,680,106

    张宇                           境内自然人          1.25%        5,000,000                    冻结          5,000,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0.75%        2,981,833
    红-团体分红-018L-FH001 深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五组合         其他                0.63%        2,513,12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台州市椒江信质工贸有限公司                                            102,8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2,810,000

    叶小青                                                                 22,8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875,000

    尹兴满                                                                 13,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500,000

    浙江创鼎投资有限公司                                                   10,0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50,000

    尹强                                                                     5,6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5,625,000

    张宇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2,981,833   人民币普通股          2,981,833
    团体分红-018L-FH001 深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五组合                                                   2,513,120   人民币普通股          2,513,120

    尹巍                                                                     2,512,500   人民币普通股          2,5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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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新
                                                                      2,500,077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77
    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尹兴满与叶小青系夫妻关系;尹巍与尹强系尹兴满与叶小青之子。尹兴满出资占
                                       台州市椒江信质工贸有限公司 90%股权,叶小青出资占台州市椒江信质工贸有
                                       限公司 10%股权;尹巍出资占浙江创鼎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除此之外,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无限售流通
                                       股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不适用
    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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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9月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艾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苏州艾麦")少数股东胡岗先生与李永瑞先生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此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对苏州艾麦的权益变动。同时,苏州艾麦因为股东变更、租赁及合
作等各方面原因,预计将迁址台州。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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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信质工贸及股东叶小
                                                青、创鼎投资、尹强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的尹兴满、叶小青、项
                         公司控
                                                兆先、叶荣军、尹巍、季建星还承诺:
                         股股                                                        2012 年               严格按照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
                         东、董                                                      03 月 16              承诺要求
    资时所作承诺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各自
                         事、监                                                      日                    履行
                                                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
                         事等
                                                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各自现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0.00%         至                    40.00%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0,218.92        至                  28,306.49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0,218.92

                                                             1.公司自身业务规模持续扩大,销售收入稳步提升;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销售提升,助力公司业绩;
                                                             3.公司内部成本控制卓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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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尹兴满
                                                                      2016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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