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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威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被否决提案为:《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9 日—2019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0 日上午 0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 年 5 月 19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 6 号公司二
楼会议室。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5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宪章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3,166,8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65%。
    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33,166,8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6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3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3,166,8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6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
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3,166,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3,166,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3,166,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5
    表决结果:赞成 33,166,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 33,166,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6、审议未通过《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33,166,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总额等值人民币 28.8 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3,166,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5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与子公司担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9.3 亿
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3,166,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3,166,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3,166,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3,166,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5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3,166,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健、斗婷莉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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