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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信旅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8-23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或
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
情况,也不存在期间占用、期末返还情况。
    2、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76,520 万元,占 2018
年末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 77.41%;实际担保
余额 32,708.60 万元,占 2018 年末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
审计)的 14.34%。
    除此以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19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姜付秀                       孙云




               丁小亮                       朱宁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