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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立克: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
赋予的职权, 2018 年度具体工作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2、2018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共同审议并通过
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17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17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薪酬执行情况与 2018 年薪酬预案的议案》共十一项议案。

    3、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共同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4、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共同审议并通
过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一项议案。

    5、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共同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项议案。

    6、2018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共同审议并通过《关
于受让及增资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项
议案。
    7、2018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共同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8、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共同审议并通过《公
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
监事会列席了多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事前
审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正确落实。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公司运营合法,合规,有效。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并能够得到有效的
执行。

    二、   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决
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
事项进行了全程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监事会均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
行了监督,股东大会决议均有效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实现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在执行职务时以公司利益为重,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或广大投资者利益
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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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
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关联
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
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报告期内,
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上,公司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审核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三、2019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工作。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行,防
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加强与股东的联系,维护员工权益;在做好上市公司本部监督检查的基
础上,加大对子公司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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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报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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