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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立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对上市公司的规定和要
求,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
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
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于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是 7500 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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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拟对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7500 万元(折合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报告期末,实
际发生额为 0。

    除此之外,公司及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不
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累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秋英、潘翔、陈为

                                               2019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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