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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立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6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以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我们
认为公司编制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券
监 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深
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秋英、阎磊、陈为

                                                         2020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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