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帝欧家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18-07-18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经营层和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后,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
孙公司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欧神诺”)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孙公司景德镇欧神诺使用最高不超过 1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曹麒麟                         赵泽松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严 洪                          张 强




                                                         2018年7月17日